 
 
| 地类名称 | 面积 单位:平方米 | 土地补偿标准 | 安置补助费标准 | 青苗 | |
| 耕 地 | 旱 田 | 186615 | 1.58元/平方米×8倍 | 1.58元/平方米×22倍 | |
| 水 田 | |||||
| 大 棚 | |||||
| 温 室 | 1322 | 18.00元/平方米×9倍 | 18.00元/平方米×14倍 | ||
| 林 地 | |||||
| 园 地 | |||||
| 农村道路 | 1813 | 1.58元/平方米×4倍 | |||
| 农村宅基地 | |||||
| 未利用土地 | |||||
| 说明:被征用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、使用权人在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,持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材料,至村民委员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;土地所有权人、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,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,请互相转告。 | |||||
德惠市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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